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憲法法院與解釋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Courts and Interpretations (Ⅰ) 
開課學期
101-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葉俊榮 
課號
LAW5191 
課程識別碼
A21 M606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3,4(10:20~12:10) 
上課地點
法研5 
備註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12ConCourt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在傳統的法學典範中,法院的典型功能在於解決紛爭。法院的論述多以個人權利為基礎,最終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政府濫權、避免人民的權利受侵害。然而,近年來法院面對全球化以及社會的多元發展,已經發展出不同的特質以及功能期待,法院也被認為是社會對話中的重要環節。法院透過審查程序、裁判與裁判中的論述,不斷地在與其他政治部門與社會產生互動。
憲法法院更因為其所處理的憲法案件常涉及社會的重大議題,而承擔更為重要的角色。本課程將從社會對話的視角,將討論的重心放在東亞國家的憲法法院。從東亞國家的發展脈絡觀察東亞憲法法院的演變,並進一步對其進行評價。東亞憲政主義概念的提出,指出東亞國家在憲政發展上有別於傳統西方憲政主義的脈絡與發展。憲法法院是落實憲法規範的重要機制,東亞憲法法院的制度設計、功能定位與角色變遷也反應了憲政主義的內涵與特色。本研究亦將延伸東亞憲政主義的討論,探討憲法法院所反映的歷史及社會脈絡,包括過去歷史遺留、社會現實以及社會需求等。
 

課程目標
本課程將以臺灣司法院大法官所作的解釋為出發點,延伸至韓國、蒙古、泰國、印尼與菲律賓在內之東亞各國,對相似議題所為之憲法解釋或裁判進行分析。對於憲法解釋/裁判的文本的理解是課堂討論的基礎,但本課程的核心並不在於憲法解釋/裁判本身,而是從法院研究的角度,探討東亞各國的憲法法院在這些相似議題上所展現的制度特色與社會脈絡。

課程的進行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閱讀具代表性的基礎理論,以協助同學掌握課程之要求目標與討論架構,內容包括法院研究的取俓、比較法研究的方法論、東亞法院的比較研究;第二部分則是以包括權力分立與基本權利在內之各憲法議題作為每週討論之主題,討論東亞各國憲法法院於此議題之代表性裁判,議題包括:憲法修改的界限、政治問題、總統特權與彈劾、憲法審查與緊急立法、言論自由與誹謗、言論自由與強制道歉、集會自由與內容中立的事前管制、集會結社自由、優惠性差別待遇、被選舉人的資格限制與信仰自由。 
課程要求
本課程要求積極的課堂參與,修課者將以分組方式,就所分配的討論主題為簡短的課堂報告。課堂報告必須包含四大項目,第一,釐清該週所指定討論判決之議題,即提出其共同的核心問題;第二,就各判決的內容為簡要摘要;第三,對各判決進行比較分析,除了法學論述的面向外,更重視各判決形成背後的法院制度設計與社會脈絡;第四,說明所討論的判決於憲法法院的研究與對其國家社會發展之意義與重要性。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各週所指定之文獻與案例。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02/19  課程說明與行政事項:
討論法院、東亞、憲法法院,以及憲法解釋 
第2週
02/26  基礎理論(一):法院的研究取徑 
第3週
03/05  基礎理論(二):法院與比較法途徑 
第4週
03/12  基礎理論(三):東亞的法院比較研究 
第5週
03/19  憲法修改的界限:釋字499號及其夥伴們 
第6週
03/26  政治問題不審查?:釋字328號及其夥伴們 
第7週
04/02  案例準備 
第8週
04/09  總統特權與彈劾:釋字627號及其夥伴們 
第9週
04/16  憲法審查與緊急立法:釋字543號及其夥伴們 
第10週
04/23  言論自由與誹謗:釋字509號及其夥伴們 
第11週
04/30  言論自由與強制道歉:釋字656號及其夥伴們 
第12週
05/07  集會結社自由:釋字373號及其夥伴們 
第13週
05/14  集會自由的事前管制:釋字445號及其夥伴們  
第14週
05/21  優惠性差別待遇:釋字649號及其夥伴們 
第15週
05/28  案例準備 
第16週
06/04  被選舉人的資格限制:釋字290、340號及其夥伴們 
第17週
06/11  信仰自由:釋字490號及其夥伴們 
第18週
06/18  期末報告繳交